导读 在处理婚姻关系时,签订离婚协议书是必不可少的一步。然而,并不是所有的话语都适合出现在这份文件中。河南光法律师团队提醒大家,以下四句...
在处理婚姻关系时,签订离婚协议书是必不可少的一步。然而,并不是所有的话语都适合出现在这份文件中。河南光法律师团队提醒大家,以下四句话千万不能写:
第一句:“以后再婚需征得对方同意”。这句话不仅限制了个人自由,还可能违反法律规定,不具备法律效力。
第二句:“放弃探视权以换取抚养权”。这种交换条件不合理,也难以执行,建议通过协商解决探视问题。
第三句:“债务由一方承担”。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,这样的条款无效,双方仍需共同偿还。
第四句:“孩子归谁抚养,另一方无权干涉”。孩子的成长需要父母双方的关注,任何一方都有权参与孩子的教育和生活决策。
总之,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,务必谨慎对待每一项条款,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,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。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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